用大米買的郵票
發(fā)布:2011-11-1 12:25:27 來源:哈爾濱百姓網(wǎng)-收集整理 瀏覽次 編輯:佚名
1948年夏,由于國幣價值崩潰,國民黨政府突然宣布“幣制改革”,自8月20日起發(fā)行“金圓券”作為法定貨幣,每元含純金0.22217克,“金圓券”與國幣比率為1:300萬元。當時每一國內(nèi)本信單位郵資為“金圓券”0.5分。
豈料僅8個月后,“金圓券”比國幣崩潰得更快,到1949年4月下旬已到無可收拾的地步。郵資不斷調(diào)整,往往早晚不同,郵票面額根本無法追隨配合,往往印刷未就,而所定面值已不合用,致郵票無法供應(yīng)。
1949年5月1日,偽郵政總局通令全國郵局,改以銀圓為單位收費。但因銀圓面值的郵票,一時未能供應(yīng),有的以“郵資已付”戳蓋在郵件上實行“認戳代郵”;有的以庫存不適用郵票就地加蓋“銀圓”面值;也有的簡單地以木章、譽印等代郵券使用。
初期各郵局是以銀圓市價折合“金圓券”收取郵資,不久“金圓券”貶值如脫韁野馬,各地郵局也紛紛拒用“金圓券”,堅持以銀圓或銅板支付,有些地區(qū)干脆認實物收費。附圖為1949年5月間福建海澄郵局自。ㄤ摪孀u印)代郵資券,面值為“銀元五分”,或折合白米12兩(一斤為16兩),或付銅板12枚收取資費。
不久,國民黨政府再次玩弄“幣制改革”的欺騙手法,發(fā)行“銀圓券”替代“金圓券”,然而人民不愿再受愚弄了,最后“銀圓券”也隨著反動政權(quán)的跨臺而徹底跨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