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新省貼用”暫作“航空”郵票
經(jīng)幾次試航,于1932年12月15日正式通航。國內(nèi)段分別自北平或上海起飛,經(jīng)西安、蘭州、肅州(今酒泉)、哈密、迪化、塔城。
早在試航期間,隨機即已捎帶郵件,開始時,交寄郵件暫按普通資例計收,并不額外加收航空費。從1932年8月11日開始,出入新疆的航空郵件,一律正式按照航空資例收費。
因為當時航空資例是以每1000公里作為一個飛行單位,收航空費1角5分,并須貼用航空郵票以便與航空公司結(jié)算。
但新疆郵區(qū)在此之前,從無飛機飛航,亦不受理航空郵件,全郵區(qū)并無航空郵票儲備,請領(lǐng)又來不及,經(jīng)呈準總局,就地刻制楷體“航空”木戳1枚,在原有的“限新省貼用”北京老版農(nóng)獲圖3角和北京新版農(nóng)獲圖1角5分票上,用紅印泥逐枚用手工加蓋,暫作航空郵票按銀元市價折合新疆地方紙幣出售。于1932年11月26日起開始使用。后來,正式航空郵票源源運到,這種郵票即自然停售。
1933年1月,新疆發(fā)生動亂,西北航線逐暫停航。
同年4月12日,迪化駐軍發(fā)動政變,趕走金樹仁,新疆的統(tǒng)治權(quán)落入盛世才之手。5月底以后,西北航線再度通航,并收寄航空信件,但此時航空資例已于1933年2月1日起,每1000公里飛行單位,由1角5分調(diào)到2角5分。而當時的二版航空郵票并無此種面值,所以新疆郵政管理局又呈準總局,仍用原來的“航空”木戳,使用“限新省貼用”北京新版帆船5分和1角郵票作底票,以紅印泥再行加蓋,以便與航空郵票搭配貼用。于1933年6月8日起發(fā)行。
1933年9月,新疆內(nèi)戰(zhàn)又起,盛世才借口迪化不寧,電阻歐亞航空公司飛機進入新疆。并于12月15日正式致函交通部,申明此事,至此西北航線全線停飛。
新疆木戳暫作“航空”郵票,行用時間較短,由于早年信息不靈,又多不為人所知,所以新票售出數(shù)量甚少。只有美國斯科特公司通過他們的代理,買到較大數(shù)量的5分和1角票,而他們出版的年鑒上,將此4枚票標到極高的價格,于是引起一些不肖之徒進行仿造,因為木戳雖容易刻制,但與真戳相比,總還是有破綻可尋,不過較難分辨,須特別注意。
相對而言,貼該票的實寄封,在鑒別上較新票稍微容易些。但也必須從郵戳、郵路、郵資等多方面考證,非對是票有研究的專家莫屬?傊,對該郵品的購進應該加十二分的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