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訊:今日接到河北趙縣大東平一位張先生的來電,我是石家莊市趙縣謝莊鄉(xiāng)大東平村民,舉報我村書記米振玉以權謀私,依仗手中權勢,于06年就已為自己未滿11歲的孫子下放宅基地。我們根據(jù)實際情況多次向鄉(xiāng)政府反應情況都石沉大海,現(xiàn)在我再次反應他的違法行為!逗颖笔∞r(nóng)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在大東平村成為一紙空文。今年米振玉開始建房范莊鎮(zhèn)土地管理所4月份依法對米振玉下了停工通知書,但是米振玉我行我素已將房屋建好。
當村里一些黨員代表和村民知道情況后,就一起到謝莊鄉(xiāng)政府找有關領導反映情況,鄉(xiāng)領導給我們的答復是:他建的房確實違背了土地管理法,但是我們沒有執(zhí)法權。無奈,我們找到縣國土局,得到國土局孫局的肯定答復是:局里近幾年從沒有審批過大東平村的宅基地。既然政府有關部門從來沒有發(fā)放我們村的宅基地,在沒有任何手續(xù)的情況下,大東平村支部書記米振玉無視國家土地政策,違規(guī)建房。村支部書記米振玉作為村干部,置村民整體利益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而不顧,為了達到自己的私欲而知法犯法,不擇手段。完全是與一名村干部的標準背道而馳。
老百姓說:我們縣國土局知道這事,縣委都做了批示,為什么在鄉(xiāng)縣兩級部門的眼皮下房子就蓋好了,為什么國土部門對米振玉的房子下了停工通知書,然而房子能順利建起來?有關部門領導在明知其違法做法后,不但不制止,而且還包庇隱瞞,采取對老百姓進行欺騙、隱瞞事實的手段來掩蓋此事。難道就因為他是村書記,他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得民心了。我們村換了村書記為什么還不執(zhí)行呢?
河北趙縣相關部門為何遲遲不解決此事,里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還是相關部門有什么難言之隱,希望趙縣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律程序來解決此事,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河北趙縣是一句空話。
大東平村5000多老少村民熱切盼望上級領導能為我們老百姓盡快解決一下我們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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